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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防洪墻系統是固定式系統,主要出于視覺效果的考慮而使用,因為它的“通透性”對于移動防洪系統在內的整個城市防洪設施而言具有特殊意義。此外,它還能承擔防噪音和防風功能。
使用多層復合安全玻璃和鋁。
適用蓄水高度高1.5米,立柱間距3米。
出于安全考慮,玻璃墻板使用多層安全玻璃,由多種單片玻璃復合而成。表面外層玻璃通常設置所謂的“犧牲層”,用以保護內層玻璃層,必要時承受傷害來避免整體設施失事。
外層玻璃之前根據需求不同設置兩片或多片由單層鋼化玻璃組成的“承重層”,構成墻體的實質組成部分。
采用這種設計的玻璃墻在蓄水高度約1米的規格內,整體厚度為35-45毫米。
玻璃防洪墻的立柱結構與鋁合金移動防洪墻系統類似,分為中立柱、角立柱和邊立柱。
材質主要是用鋁合金,在約1米的較低系統高度中,立柱可以使用這種輕型材料。
由于建筑高度角度,玻璃墻系統與地基之間的連接可由立柱底座的連接單獨完成,不需要加背部斜撐。
玻璃墻體組件不需要固定和壓緊裝置。
玻璃防洪墻密封件的布置和結構與鋁合金防洪墻系統類似。密封件安裝在玻璃墻板底部和地基之間以及玻璃墻板和立柱的接觸面上。
直接安裝在兩個立柱之間,上邊緣和下邊緣包裹以起支撐作用的鋁條。
或在邊緣包圍狀以鋁框鑲嵌,然后安裝在立柱之間。